本报讯 从大兴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办法》要求,进一步压实委托双方责任,规范保健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大兴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情况开展摸排工作。
做好法规宣贯,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合理运用网络手段,及时将《办法》转发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做好法规宣贯和答疑,督促企业做好内部学习,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根据《办法》中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委托和受托生产相关工作。
做好生产企业情况摸排,做到台账清。依照保健食品委托和受托企业台账,对辖区涉及企业开展了全面摸排,一是统计企业基本信息;二是统计企业持有批件情况;三是收集涉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经摸排,目前大兴区保健食品委托生产企业1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家。
建立动态台账,推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摸排结果,分类建立委托方、受托方动态台账,要求双方企业履行委托生产合同报告制度,根据企业反馈的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做到清单式管理,提升委托生产风险防控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