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蜂产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饮料、餐饮具共954批次,其中合格951批次、不合格3批次。对于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处置,督促相关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实施整改,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外埠的生产经营者,已通报属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北京尚品嘉和商贸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抽检不合格。
北京镇江红日商贸有限公司月华北大街分公司经营的苏打水抽检不合格。
北京金街宇声电子有限公司餐厅使用的米饭碗抽检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