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京津冀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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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晋“信用代证”全国首创跨省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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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晋“信用代证”全国首创跨省互认

 

本报讯 曹政 从12月1日起,京津冀晋四地经营主体在当地下载使用专项信用报告(京津冀晋互认版),就能替代以往需在多地开具的各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证明,以“信用代证”实现企业跨部门、跨区域事项的一键联办。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次实现“信用代证”跨区域互认互通。

“‘一报告通四地’深度赋能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共建。”北京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京津冀晋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首批适用领域实现了发展改革、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人力社保、生态环境等17个重点领域的互认;适用场景上推动在公共管理、市场交易和第三方服务三大类场景广泛应用,助力企业在行政审批、上市融资、三方评估等事项办理中使用报告“信用代证”,不断推动政府服务效能提升,降低企业市场交易成本和信用风险。

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上线后,四省市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只需在本地信用网站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即可一键查询下载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经营主体只需一次认证、一次查询,就能生成一份集四地有无违法违规信息于一体的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地、多份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破解“异地证明”开具难的问题。

同时,政府部门只需一份报告即可清晰了解企业在异地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有效填补了以往本地监管部门难以掌握企业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监管“盲区”。

相关负责人说,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实现“三个率先”:率先在省级层面实现跨区域“信用代证”互认,解决了因行政区划分割、政策机制差异、数据标准不一等造成的互认障碍,实现了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报告的全面互认;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跨区域“信用代证”互认标准体系;率先在全国明确跨区域“信用代证”互认技术实现路径。

四地“信用代证”的互认,在适用领域上坚持“最大化求同”原则,在场景互认方面遵循“依法最大化”原则,在异议处置方面建立“注册属地负责、多地联动解决”机制,在系统对接方面采取“求同存异、最小开发”思路,该模式为全国“信用代证”跨区域互认提供可落地、可参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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