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一周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在京召开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持续遏制“天价”月饼
农业农村部: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与保护
国家卫健委:地黄等四种物质新增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公安机关持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化肥等犯罪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业农村部: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与保护

 

本报讯 周晓辰 日前,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965号提案的答复。答复称,国家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将其作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支持各地打造了一批“特而优”“特而美”“特而强”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答复强调,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宣传推介。一是健全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二是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是加大侵权执法力度;五是强化宣传推介。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级,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此外,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培育的支持力度,统筹利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项目,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培育作为重要内容,从品种培优、全产业链标准化、公用品牌打造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创新地理标志农产品营销模式,推动农产品营销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深度融合。一是大力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二是积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三是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

农业农村部将适时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评估,持续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等活动,推动农产品电商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数字技术在地理标志农产品营销方面的应用,探索地理标志农产品营销新模式。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报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采编热线:010-63703066-851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066
京ICP备10219194号-3

所有内容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