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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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启动织纹螺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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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启动织纹螺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本报讯 从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在清凉晚风中,约上三五好友,点一盘热气腾腾的炒螺,是最惬意的休闲方式之一。夏日以来,田螺、海螺等各种螺类纷纷进入销售旺季,然而,并非所有螺都可以吃,有些不仅有毒,贩卖还会违法。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织纹螺的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根据原卫生部《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2012年第13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织纹螺销售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528号)均明确规定: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近日,针对北京市部分地区发现有食品经营者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现象,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深入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织纹螺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重点围绕经营主体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检查,严查是否存在违法采购、加工、销售织纹螺的行为,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市民食品安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发布消费提示,发放宣传材料,提示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示: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在任何季节购买、采捕、食用织纹螺。一旦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可立即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或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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