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饮料、水果制品、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共43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详细抽检批次为乳制品80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65批次;饮料60批次;水果制品39批次;糕点3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0批次;糖果制品29批次;饼干2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5批次;肉制品18批次;方便食品1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1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