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东梅
小时候家里最常吃的是横着切开的鲜鱼片,例如马鲛,筷子夹下尽是肉,仿佛它天生就长那个模样,一根脊柱往下,鱼肉尽往四边滋长,最后长得连一根鱼刺都嫌碍眼。不然就是舅舅从友人池塘捉来的非洲鱼和泥鳅,自家养的鱼要养多大就能多大,鱼身倒是厚实,且少刺骨粗,省了挑鱼刺的功夫,代价是要习惯那淡淡的土腥味。贝类壳类就更不必说,不知哪儿传来的谬误,家里人始终认为那裹着鲜嫩白肉的外壳能割破嘴皮,而且螃蟹蛤蜊尽往烂泥沼里钻,母亲怕脏,能不吃就不吃。
初次随先生回近海老家,桌上又是烧螃蟹又是大虎虾,吃得我满嘴鲜味却狼狈不堪。而且与老家菜市场的货色相比,近海鱼获非同凡响,白带鱼小龙虾,不够鲜美的就剁成鱼末,混着咖哩香料,用蕉叶包裹烤香,大人小孩当零嘴边吃边看电视。数次回去度假之前,给先生姐姐打个电话,姐姐就跟相熟的渔人订鱼,带着一箱子新鲜海产回城,数次喜见长着银亮鱼鳞的迷你白鲳,都是海里捕的,用滚油炸得鱼骨酥化,是上等的下酒菜,也适合配粥吃。一次到港口用餐,才发现海滨人早已懂得这一味,炸得连鱼骨鱼头都能下肚,丁点儿不浪费上天的资源。
总知那箱子里的海产,随便挑几款就够吓唬我这个从小习惯吃鱼片的山城人。于是先生爱嘲弄我,说我不懂鱼,更不懂吃鱼,老是怕被鱼刺哽在喉头而宁愿少吃。先生大概从不了解哽鱼刺之苦。我家之所以对吃鱼如此谨慎,全因见过某小孩喉头戳了根鱼刺,唾液轻轻掠过咽喉即一阵一阵刺痛。挖喉不是,呕吐也不是,全家急得翻天覆地,直到老人家拿了碗在头顶上敲三响,逼着小孩大口吞下一团白饭,才让饭团粘着了鱼刺一起吞进肚子里。
所以我吃饭慢,吃鱼虾蟹就更慢。有时和先生一起吃螃蟹,得先说明一人独占一只,否则我才啃光一对蟹足,先生已经快解决掉一整只螃蟹,然后还以为你不爱吃,想顺道把你的份儿也嗑掉。大学时和一个海边来的同学同桌吃炒螃蟹,全桌只有她一个海上儿女,众人见她一口解决一个蟹足,轻松如吃冰淇淋,毫不费力地光挑多肉的部分入口,自己却是低头卯足劲追赶,却始终远远被抛落后头。一次经验下来,没人再敢和她约吃海鲜,尤其吃螃蟹,出了钱却吃不饱,划不来。
另一个叫我目瞪口呆的,则是吃虾高手。福州人,皮肤黝黑,硕壮体肥,一看就是爱吃能吃之人。某次公司晚宴恰巧坐他身边,台下灯光调暗,台上载歌载舞,每个人吃一口停一口,吃得漫不经心。到上西式奶油虾的时候,我看准此等亮度没人有心思剥虾壳,定会吃得很慢。于是我也不急,夹了两只肥美炸虾摆碟上,准备慢慢解决,却见此人轻轻松松把虾子往嘴里送去,看表演看得投入还击掌鼓励,丝毫不费劲。灯光亮起,桌上人人碟子里堆起剥弃的虾壳,唯独此人。我见状大惊,忍不住问:“你的虾壳呢?”“都吃进肚子里啊。”说时,此福州人还一副沾沾得意的模样,似笑我这不懂吃虾壳的人频频发出“这能吃吗?”的疑问。
“这能吃吗?”——一句话,遂让我想起汪曾祺由写苦瓜而生起的文学问题。汪曾祺说评论家和作家,口味应该更博杂一些,不能像他的同乡尝了苦瓜便老是问:“这东西能吃吗?”如此扣问,换作文学作品,便成了“这作品能这样写吗?”因而渐渐失去广阔的鉴赏能力。思及此,我夹起虾子练习了好久,誓要像那福州人一样,把坚实的虾壳磨成碎烂,和着虾肉吞咽,尝试能吃出一点味道来。
磨练有时,现在我吃虾子约略也能将虾壳一并吃下,桌上手上不留残渣,还把外壳沾粘的调味吃得津津有味。但说到吃虾的至高境界,当然是先吮吸过外壳,剥掉虾壳,吃过纯净弹牙的虾肉,再舔过指头为上佳。有的人剥虾壳竟能以刀叉代以行之,十指光鲜不弄脏,叫人佩服。但吃虾和螃蟹,和吃榴梿是一样的事,不脏了指头不过瘾,总嫌少了些趣味。
所以,住海边渔港的人,真能长出一副吃海产的嘴皮,剥壳挑刺,双手能帮上的忙不多,尽用一张嘴就能了事。我要练得此真功夫,大概要等下一轮转世为海上儿女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