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最近发布《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第38期)》。信息显示,该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受检项目均合格。
本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花生油》(GB/T 1534-2003)、《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GB/T 23347-200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铅、溶剂残留量、酸价、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总砷等10个指标。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