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庞晓晗 为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委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昌平区食药监局日前对保健食品委托企业部署了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暨集体约谈会。辖区13家委托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区局传达了市局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部署了专项整治方案,并对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包材和标签说明书展开自查,确保标签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声称,内容与批准证书一致;二是加强对各级经销商的管理,严查以网络、会议销售、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要符合相关要求,禁止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企业负责人表示,进一步认识到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了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下步,区局将召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