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慧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经营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确保“阳光餐饮”工程在示范街有效落实,8月11日上午,通州区食药局张家湾食药所针对光华路21家餐饮服务业主“阳光餐饮”明厨亮灶开展集中培训会。
会上,张家湾食药所执法人员首先针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说明,引导各单位因地制宜、继续改善加工环境。随后对经营单位提出要求,要求示范街21家餐饮单位必须启用环保设备设施,对餐饮业门前进行保洁处理,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进货索取相关资质。会后,执法人员向21家餐饮单位发放了进货验收资料盒,便于餐饮单位留存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