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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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罗营所要求药店、诊所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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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镇罗营所要求药店、诊所进行自查

 

本报讯 金佳莉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平谷区镇罗营食药监管所根据辖区实际,7月24日至7月25日,要求本辖区内药店、诊所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涉及集中整治重点内容逐条进行自查。

本辖区共有4个药店、6个诊所。该所执法人员要求各相关药店、诊所应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分别填写《药店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企业自查表》《诊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企业自查表》,要求药店、诊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在报告书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整改情况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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