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辛志峰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管理办法》及《大兴区强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工作意见》,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近日,大兴区副区长杨蓓蓓代表区政府与全区20个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北京市大兴区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延伸到最基层。
《北京市大兴区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着眼于推进和完善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大兴区强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工作意见》相关要求,将镇街道需要开展的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制、制定食药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食药安全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组织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延伸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开展无照无证餐饮治理、推行阳光餐饮“明厨亮灶”工程等各项重点工作内容以责任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同时明确规定本区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督促镇街道进一步明确食药安全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