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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出台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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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出台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
 

本报讯 张勇 3月9日,记者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宣传动员会”上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食药监局将出台《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网络食品交易提供者推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网络经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会上,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福义表示,网络经营食品是食品流通消费的重要环节,是食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民获取食品和餐饮服务的重要渠道。网络食品经营不应该成为监管盲点,去年全国范围施行了《食品安全法》首次将网络食品交易纳入监管范畴,本次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出台的《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是第一个省级部门对网络食品经营管理的规定,《办法》从网络订餐规范、第三方平台责任和义务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方面,对网络食品经营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市场监管处处长李江指出,对全市网络经营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主要基于四方面原因:一是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企业对入网经营者的管理薄弱,实名登记落实不到位,网络经营食品、网络订餐质量安全曝光事件频出;二是网络销售的散装食品、自制食品等品种,因人员健康、制作环境、运输条件、打包快递等多环节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致使食品质量安全无法保证;三是网络经营食品很多没有标签、进口食品没有合格的中文标签,部分进口食品存在来源渠道不正规、未经过正常的检验检疫手续,网络经营食品标识不规范,相关食品安全质量证明文件缺失;四是网络食品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不确定性使一些非法的网络食品交易有机可乘,网络食品交易经营者多未建立进销货台账,而且交易多涉及异地、甚至境外,消费维权难度加大。

落实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从事网络食品交易明确了三项义务,即一般性义务、管理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

(一)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主体经营资质准入的审查,并对经营产品信息审核,包括查验食品检验检疫等证明文件,在醒目位置公示,并做好日常检查报告;

(二)制定平台内交易管理规则,处理应急事件,保存信息数据,并协助问题商品的召回和检查;

(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

加强经营自律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网络食品自律经营明确了几项制度建设与要求:

(一)制度建设: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与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联络人制度,按照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报送入网食品经营者台账、自查报告等信息,配合做好数据统计、调研分析等工作;

(二)品种限制:入网食品经营者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散装熟食、无包装的散装食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的食品;

(三)进口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经营进口食品要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发布进口食品信息,要求发布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强化监督管理

食药监管部门合理利用监管资源,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监管和网络技术支撑,提升对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效能。

(一)坚持日常监管与飞行检查、错峰检查相结合。重点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者配送的保鲜、保温、冷藏、冷冻等要求落实监管,重点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经营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鼓励线上“明厨亮灶”经营的展示。

(二)坚持投入在全国率先建立市互联网监测中心专门机构、专业队伍的建设,启用数据挖掘分析技术,以大数据将网络食品交易的主体纳入监管,以数据手段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依托网络技术手段,逐步实现网络监测、获取证据功能。

(三)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与入网食品经营者通过签订保障食品安全的合同、协议来规范、约束平台内的网络食品经营。坚持“以网管网”,促进网络食品自律经营,以提供安全食品为底线。

(四)发挥区局、直属分局信息员、监察员的作用,及时发现网络食品经营隐匿。加强与工商、公安、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等部门间的配合协作;通过工作平台、社会媒体公布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监督抽检、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社会共治、整体治理网络经营食品安全。

(五)坚持对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形,按照国家五部委和北京市三委办局规定,及时通报、移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维护首都安全、疏解非首都功能,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提升本市食品安全治理的法制化水平。

据了解,互联网发展生机勃勃,食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发展符合国家提出的“互联网+”精神。但是,当网络食品交易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如入网经营审核不严、运输配送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保障要求、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电商平台经营等鱼目混珠的现象,甚至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权益、伤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而且直接危害电商网络食品交易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法》、《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中粮我买网代表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企业提出倡议:

一、诚信守法经营。诚信守法经营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更是平台提供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加强企业自律。食品安全不仅要依靠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更要依靠行业自律、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食品安全是食品行业最基本的要求,企业不自律经营,将会打击整个行业的生存。

三、加强法规培训。企业要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地执行,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需要加强法规培训,不走形式、重实效,领导是关键、员工是基础。

四、强化企业自身质量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打造适于网络食品经营平台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一要严控食品来源:通过对供应商和新品引入审核、生鲜供应商7C体系审核标准的建立,保障销售食品源头的质量安全;二要严管进货仓储:通过对进货查验和入库检查、仓储环境和温度控制、保质期管理等,保证仓储的质量安全;三要严控运输配送:通过对配送环节温度控制,配送环节食品防护,第三方物流的准入与退出管理等,保证物流的质量安全;四要做好追溯召回: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预案,建立相应的追溯、召回制度,做好问题食品处置;五要完善质量体系:通过统计分析总结消费者投诉,形成计划、执行、检查、行动的PDCA质量改进循环体系,不断地进行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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