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联合公安部在全国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查工作。督查重点包括学校开学条件保障、规范办学行为、校园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以及专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督查范围涵盖普通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学校,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将不少于50%。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各校自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排查、省级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组成督导组交叉互查的方式,做好春季开学督查工作。
《通知》强调,督导组要深入基层,特别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等,掌握真实情况,了解实际困难。督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20条实施办法,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给学校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