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对待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近乎谈食色变,经常发出“我们还能吃什么”的疑问,说明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状况误解很深,同时也说明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薄弱。而在我国,食品检验机构以其独特的性质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现状
在我国,由于长期存在部门条块管理,造成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存在交叉的同时也存在不足。理想状况下,风险交流交换信息的各方人员应存在合理的比例,但在实际风险交流中存在严重缺乏风险评估人员的现象。现在由于专职的食品风险评估人员仅有归属于卫生部门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各省以下很少有从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专业人员。作为地方风险管理的政府部门,难以协调到专业的风险评估人员为其做技术支撑。因此以往省以下进行食品风险交流时,多选用系统内的食品检验机构的专业人员来充当风险评估人员,由于这些人员多为食品安全事件的参与者,与食品风险管理人员交流较多,因此对风险交流的定位较为准确,但受层级领导的影响,主动交流的积极性不高,在风险交流中的权重较小。
在学术界,由于食品的范畴极广,食品专家从事的研究各有专攻,但对食品安全现状了解的并不多,加上任何人都是食品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都自认为有发言权,特别是一些名人的加入,使得在风险交流中非专业的声音相对较高,引起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状况误解的加深。
食品检验机构的方式及影响
目前,我国的食品检验机构分属不同的行业部门。以江苏省为例,全省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实验室超过200家,分别隶属于卫生、质监、农业、检验检疫、粮食、食药等政府部门的实验室及高校和民营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形成了各自相对独立的省、市、县三级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其中各行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食药部门实验室尚未形成有效的检测能力,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前从各方面与政府实验室尚无法相提并论。
各类政府食品检验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承担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检测任务,如生产许可、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第三方实验室的业务多为企业的委托检验。各级政府编办给政府实验室的定位是为行政监管部门执法提供品检验、科研等任务。但实际上食品检验机构是通过检验报告、上级监管部门技术顾问、专业文章等方式参与风险交流并产生相应的影响。
提高食品检验机构的作用
由于食品检验机构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的了解较为全面真实,在风险交流占有一席之地,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管理,发挥其在风险交流中的积极作用。
(一)提高食品检验报告的质量
在食品安全风险被过分夸大的现阶段,数据不准确给媒体带来的是双重吸引眼球的新闻,而给消费者带来的更多是困惑,给企业带来的甚至是生存危机。众所周知的农夫山泉的“砒霜门”事件就是由检验报告中数据的差错造成的恶劣影响,因此食品检验应加强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食品检验是一项十分专业的技术,但我国的食品标准管理是多部门管理,即使现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统一由卫生部门牵头整理,但并没有限制其他部门出台食品及检测方法标准,并且将食品安全方法标准强制性取消的呼声不断出现,在目前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一些项目的方法也允许选择性采用多种方法标准中的一个。在采用不同方法标准检测时,由于采用方法标准的原理、检测仪器、检出限等不同,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食品检验机构应熟悉产品的属性,选择正确的方法标准,必要时应对选择方法的特点给以必要的说明。
食品检验技术是十分专业的,但出具的检验报告可能是给企业、消费者或者媒体等非专业人士阅读,理解的偏差可能导致对准确的数据带来误解。因此,食品检验机构在出具检验报告时应给予适当的便于理解的解释,有利于食品的风险交流。
食品检验报告中出现一些小问题也可能带来风险。据文献报道,某食品检验机构检验白砂糖二氧化硫的含量时,将含量单位mg/kg误打成g/kg,引起当地食品监管部门误启动应急反应,造成不必要的紧张。因此检验机构应注意细节,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二)调整人员结构,参与风险交流
各级地方政府和食品监管部门在对具有监督职能的食品检验机构定位时,应高度重视风险交流,积极争取成立专业化的风险评估部门或组建相关的风险评估团队,给予职能上的授权。
具有监督职能的食品检验机构自身也应调整专业人员知识结构偏重于化学、生物、食品、药学等理工专业的特点,引进专门或培养专业从事风险交流的人员,必要时设立专门的部门,积极参与风险交流。
(三)增加多种形式的交流渠道
由于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专家参与食品抽检监测及食品安全事件调查,能更加了解食品安全的现状,加上有政府背景,更容易与上级风险管理部门沟通,因此政府机构应鼓励食品检验机构的技术专家参与这些采访,培训注意交流技巧,对不同观点予以包容,发挥主管部门的风险交流优势。
多数食品检验机构的人员本身尚有实验室检验或管理的工作,因此在参与风险交流时,形式多为政府通报会、文章等,参与交流的时间和频次相对较少。因此,应设置机构开放日、专家咨询、社区讲座或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加参与交流的时间。
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载体空前发展的同时,也应该给从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人员设立专门的微博微信空间,鼓励食品检验机构的人员多从事风险交流活动,必要时给予精神及物质上的奖励。
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食品由分段式监管转变为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全过程无缝式监管。在行政部门划转组建的同时,各地食品检验机构的划转却呈现多种形式,在此形势下组建的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应重视系统内食品检验机构建设,构建基于风险分析科学理念之上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逐步给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对我国食品安全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