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梦迪 为进一步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工作,加强新形势下丰台区校园食品安全水平,10月10日,丰台区食药安委组织召开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工作会暨新《食品安全法》培训会。丰台区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云鸿,区教委主任张立新、副调研员陈景泉出席会议。丰台区21个街乡镇食药安委,全区500余家学校、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安排部署了《丰台区关于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近期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通过培训新《食品安全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提示、防控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物中毒典型案例分析,让参会人员充分了解到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会上,李云鸿通报了近期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总体情况,结合当前形势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协调合作,齐抓共管,最大限度地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必须紧密配合,落实责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真正督促落实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内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不留死角。三是各街乡镇食药安委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地等多种多样的活动,强化宣传,加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