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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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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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第三个方面就是责任约谈机制,这个对企业、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都有用,刚才讲了三种机制。第四个就是信用奖惩机制。这主要是针对企业的,也就是说今后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进行分级管理,对失信的要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金融机构实行社会诚信连带。

第五个方面就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公开是最好的监管,这次《食品安全法》当中将近有40多个条款用了公布、公开、公告、公示,从许可、抽检、处罚等等重要的信息都要按照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有效公开这样的原则。便于全社会来对食品安全工作来进行监督。

第六个方面就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要建立上级对下级,政府对部门这样的绩效考评来推动监管工作的不断落实。第七个方面就是建立了共建两级机制。这次实行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过去我们长期用惩罚手段,这次也要增加激励手段。动力和压力要有机地结合。

第八个方面就是建立行刑衔接机制。要建立行政和行政,行政和司法,比如现在法律当中增加了很多行政拘留、治安处罚。此外这种条款也是一种机制,是一种权责赋予机制,赋予什么?就是对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它的处罚由地方人大或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性规章。过去法律规定了很多年实际上全国只有十几个省在做,这次我相信各地会在一年之内应该抓紧起草,抓紧出台,为什么?因为对极小的处罚不是按照《食品安全法》是按照你地方的条例,如果你地方没有条例你都没有法对这些极小的进行处罚,我想这个也是一个工作进程。最后一个机制可能是咱们关注最大的机制,那就是责任追究机制,这次责任追究机制应当说可能最严就严在这里。第一个方面是坚持刑事责任优先原则,今后对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发现以后首先判断它构不构成刑事犯罪,构成刑事犯罪首先移送公安机关来进行处理,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有相关的规定,很多规定是行为犯罪,只要你有这种行为,不考虑你的后果可能就直接移送公安机关,首先进行刑事判断。第二个方面就是加大行政处罚,第一个就是最高起点的处罚,可以到违法金额30倍,过去是20倍,实际上这当中也提高了我们处罚的金额,最严格恐怕也在这个里面。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建立了资质。如果食品安全这方面构成有期徒刑以上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终身也不能担任食品安全管理员。第三个方面就是大家讲的建立行政拘留,还有治安管理处罚。那么这里面你比如说从最原来的你出租房屋、出租场所提供条件的那么严重也要除了给予一般的处罚以外,也要加大处罚的力度。对一些在使用巨毒能量要给予行政拘留,发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要纳入治安处罚,第三个方面就是强化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个就是建立首付责任制。这是跟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致的,消费者可以对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等任何人都可以要求赔偿,谁先接到谁就赔偿,具体到最后他们之间再自行来进行追偿。第二个方面就是建立连带责任机制,那么这次《食品安全法》增加了6个方面的责任连带。你比如说平台,你没有履行管理义务使消费者受到损害了,你要承担连带责任。以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报告使消费者受到损害的你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大家也要注意,将来出租房屋、出租设备,你明知人家违法你继续帮助提供的,那么将来你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这是一个惩罚性赔偿,这次惩罚性赔偿可以做价款的10倍,或者损失的3倍,那么赔偿如果不足一千的那么为一千,我们就加大了整个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法的内容应该说是非常多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解读,也可以说从理念、从制度、从机制、从方式等等来进行解读。刚才我讲的这里面就是风险如何全面防控,责任如何全面落实这两个角度以外,还有两个角度希望大家来进行思考。

那就是体系如何来全面推进?中央提出建议统一全面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如何来打出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中央要推进食品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如何从体系的角度来进行思考,我想我们《食品安全法》实际上也有助于我们建立一个体系来全面推进,包括法律体系、标准体系、检测评估体系,检验体系、执法体系等等。那么对我们监管部门也要从体系全面推进的角度。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能力如何来全面提升?

说到最后,应该说能力是非常关键的,这里面新的《食品安全法》对监管部门提出了很多新的能力要求,比如说监管形势的严判能力,食品安全风险的管理能力,以及信息的掌控能力,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那么行政执法的职能等等都面临着很多新的要求,新的一些挑战。这里面的核心要把握一条:风险管理是一个金钥匙,责任、落实是一个紧箍咒,能力提高也是一个试金石,把握这几个方面大体也能够把握我们食品安全主要的意图。下一步是要认真学习,希望我们以法制精神、法制思维、法制方式来推动中国食品安全的法制化水平,最终达到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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