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一周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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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文促进生猪产业稳产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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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6年3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部门联合发文促进生猪产业稳产保供

 

本报讯 刘琪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生猪产业稳产保供,保障养殖场(户)合法利益,助推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于推进生猪保险领域精准投保理赔,促进生猪保险提质增效,优化生猪保险发展环境,提高生猪领域灾害应对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共计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落实‘保处联动’,提高生猪保险承保理赔精准性”。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推进“保处联动”线上化,逐步实现养殖、无害化处理与承保理赔信息全流程数据贯通,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核验,提高承保理赔精准性。第二部分是“建立调整机制,促进生猪保险提质增效”。要求完善产品供给,定期调整费率,合理确定相关费用,增强险种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应用“智能称重/测长”等科技手段,提高承保理赔效率。第三部分是“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生猪保险发展环境”。一方面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加大对虚假承保理赔、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损害生猪养殖场(户)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对诚信记录良好的养殖场(户),在承保条件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第四部分是“加强组织保障,提高生猪领域灾害应对能力”。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加强联防联控,积极总结宣传生猪保险精准承保理赔等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

《通知》作为完善农业保险监管的重要制度安排,将进一步通过推动生猪保险领域“保处联动”工作,将农业领域的存出栏数据、无害化处理数据、检验检疫数据与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数据进行回溯分析、校验比对,提升承保理赔数据精准性。《通知》要求各地原则上对生猪保险费率调整周期不超过3年,有利于提高生猪保险可持续发展能力。《通知》明确将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者,可取消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资格和遴选资格,优化生猪保险发展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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