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京津冀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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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深化京津冀就业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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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6年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深化京津冀就业协作

 

本报讯 徐思钰 从天津市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政策吹风会上获悉,《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期公开发布,提出天津将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深化京津冀就业协作,开发就业增长点、提升就业承载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毅东在会上介绍,《意见》明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协调联动,天津将在今后工作中始终坚持就业优先的宏观导向,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把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高效有序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始终坚持增强产业就业协同联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行动,加强三地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大力推进京津同城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劳动者在三地实现高质量就业提供坚实支撑;始终坚持壮大新经济新业态就业规模,拓展数字经济、绿色产业、康养、家政等领域的就业新空间,积极促进平台经济、灵活就业健康规范发展,努力挖掘更多的新职业新岗位,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增加绿色就业机会,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带动一批相关人才就业,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开辟康养就业新领域,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优惠、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增强就业挖潜扩容能力。

始终坚持增强产业就业协同联动。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强三地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大力推进京津同城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劳动者在三地实现高质量就业提供坚实支撑。

同时,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推动京津冀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有效贯通,鼓励中央企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在津布局,促进高质量项目在津落户,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借助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北京)平台,加强与京冀晋蒙鲁等周边省区市就业协作,深化与甘肃省等结对地区劳务协作,构建目标同向、资源共享、政策互鉴、市场互通的就业协同发展格局。

据悉,《意见》涉及六个方面包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强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并围绕稳岗扩岗、加强教育就业协调、重点群体帮扶等方面提出22条具体举措,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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