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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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进一步规范特医食品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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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进一步规范特医食品经营行为

 

本报讯 从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经营行为、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护航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特医食品规范经营与精准监管专题培训会。培训覆盖辖区78家连锁及单体药店,各属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同步参会。会上播放市场监管总局特医食品宣传片《送你一朵小蓝花》。

扛起社会责任,锚定规范经营基调。会议明确特医食品对满足特殊疾病人群营养需求、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具有重要作用。强调辖区药店作为特医食品经营核心主体,需主动扛起社会责任,以规范经营为底线,在把握产业发展机遇的同时,守护消费者健康权益,为辖区特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市场基础。

明晰经营准则,划定合规经营红线。会议从五个方面明确特医食品规范经营标准。一是夯实经营资质。经营主体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二是严把进货关口。严格审核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含特医食品相关许可范围)等资质并留存复印件;核对产品注册号、标签说明书与注册证书一致性;建立并留存至少2年进货台账,详实记录进货日期、供货商信息、产品批号等核心内容。三是规范贮存管理。按产品标签要求配备冷藏、恒温等贮存设备并记录温湿度;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管理库存,将特医食品与其他产品分区存放,防范混放风险。四是强化销售管理。设立特医食品专区专柜,张贴规范标识及消费提示;销售人员不得主动推销特医食品,严禁夸大功效或暗示治疗作用。五是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特医食品知识及经营规范培训。

下一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特医食品全链条监管,常态化开展经营主体指导与执法监督,为辖区特医食品经营主体划定合规红线,扫清特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障碍,切实守护特殊人群饮食安全与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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