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消息,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5年第6号公告,发布32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1项通用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等2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接触用硅橡胶材料及制品》等2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血红素铁》等6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添加剂 碳酸铵》等5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理化检验 总则》等12项检验方法标准,以及《生乳》《灭菌乳》等2项修改单。
本次公布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是我国食品生产过程管理的基础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各环节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新增加了HACCP原理及其应用指南,将“预防为主 风险管理 全程控制”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传递给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生乳》《灭菌乳》修改单调整了山羊乳酸度等指标,有效提升了标准的适用性,在保障奶农权益的同时,满足消费者对奶品的多元化需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增加了产品类别、调整了可选择性成分和部分营养成分的技术要求,将更好地满足不同疾病人群营养需求。
新发布标准聚焦“防风险、保健康、促发展、强监管”,进一步完善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从原料到终产品各环节、从普通人群到特定人群全人群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25项,包含2.3万余项指标,涵盖340余种食品类别,推动将食品产业发展建立在高水平安全之上,在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同时,赋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