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将食品用香料与食品添加剂分开管理的提案》进行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目前,正在组织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以进一步规范食品用香精管理。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共发布食品添加剂相关安全标准648项。同时,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文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施审查准入制度,重点审查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两部分内容;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生产食品添加剂(含食品用香精)进行许可审查。
今年4月,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行动,持续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及使用各环节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行业自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根据现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用香料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其将会同监管部门做好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开展行业调研,听取相关部门、协会学会、企业及专家等各方意见,进一步论证将食品用香料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食品添加剂分开管理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市场监管部门已结合食品添加剂产品特点和监管实际,研究制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细化食品用香精产品配方审查要求,并于2024年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对重难点问题深入研讨、开展补充调研。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