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言久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农村食品经营者临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风险提示》,首次对临期食品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重要节点备货不超过日常3倍的管理规范。《工作指引》聚焦长期身处“灰色地带”的临期食品界定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不同保质期食品“临期”界定标准,指导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通过设置销售专区、优化食品标识、及时处置过期食品等方式,加强临期食品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对防范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又增添了一道防线。
这一措施的出台,填补了临期食品监管的空白,既为消费者、商家和厂家带来多方面的积极影响,更标志着北京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上升更加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到底什么是临期食品、如何管理临期食品、流通渠道如何减少临期食品、消费者如何避免临期食品?或者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消费临期食品?这些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
《工作指引》首次明确了界定临期食品的标准:食品保质期为1年及以上的,到期前45天为临期食品;保质期10天至1年的,剩余保质期不足保质期的1/10即为临期;对重要消费节点(如春节、国庆等)的备货量进行了风险提示,要求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备货不超过日常的3倍。这些规定不仅科学合理,还充分考虑到了食品流通的实际场景,为临期食品的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
长期以来,临期食品因缺乏统一标准,消费者投诉率居高不下:部分商家将临期食品与正常食品混售,甚至不予标识,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临近过期的产品;更严重的是,一些不法商家将过期食品涂改日期后销往食品安全管理薄弱的农村地区,严重威胁农村消费者的健康。《工作指引》的出台,可谓补上了监管的漏洞,为这些商家带上了“紧箍咒”,起到了震慑作用。
对商家而言,不应该对这样的新规有所抵触,而是应该学习新规拥抱新规执行新规。新规的实施,要求商家必须对临期食品进行规范管理,包括明确标识、单独陈列、合理定价等,这一定程度上堆叠增加经营成本,但从长远看,却有助于提升商家的美誉度和竞争力。
对于生产厂家而言,也要敏锐捕捉监管的变化,及时对生产计划、营销目标进行调整。不可否认,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不少厂家不断往业务人员压任务,往经销商或者是门店压货。而对于这些产品是否及时消费、消化的关注度却并没有那么高。最终厂家常常面临大量食品因临近过期而被退回或销毁的情况,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甚至部分地区,还有专门收购、销售临期食品的渠道——这绝对不是正常的市场生态,也不是一个企业生存的长久之道。
但是,临期食品,并不等于不合格食品。理论上,符合保存条件、在保质期内的食品,都是安全的。在国外,临期食品往往作为社会福利,作为一种救济手段,被分发给社区有需要的人。因此,我们也大可不必谈“临期”而色变,对于新鲜度要求不是那么高的家庭,临期食品提供了性价比更高的选择,可以实现物尽其用;而对营养、新鲜比较敏感的消费者,则可以《工作指引》下避免误购,满足各取所需。
临期食品走出“灰色地带”,是食品安全领域的一大进步。北京的新规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安全的食品环境,为商家和厂家创造了更公平、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也为全国临期食品管理树立了标杆,值得各地跟进、学习、完善,让临期食品也能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