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结合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意见建议征集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食品添加剂、糕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具共807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795批次,不合格12批次。
北京顺北立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大芹菜抽检不合格。
北京孟凡华商店经营的韭菜抽检不合格。
北京市金点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十五分店经营的龙眼抽检不合格。
北京蔬香坊商贸中心经营的豆王(菜豆)抽检不合格。
北京潮港海食品零售有限公司经营的桑葚抽检不合格。
北京丰利虎业利商贸中心经营的姜抽检不合格。
北京红优利食品店经营的牛肋条抽检不合格。
北京赛奥华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包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
北京无为日胜蔬果店经营的大葱抽检不合格。
北京首鲜荟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抽检不合格。
北京平渔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抽检不合格。
北京檀城来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拉面碗抽检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