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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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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5年6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本报讯 彭艳秋 6月16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介绍2025年5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根据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十年举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6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农业普查主要调查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与前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变化有:一是与时俱进。二是科学高效。从普查方法看,这次普查采用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将有力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三是数字赋能。从普查手段看,这次普查将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数智化水平。四是共治共享。从资料利用看,这次普查将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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