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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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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启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 赵述评 胡静蓉 针对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10个月的专项整治,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为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农村地区常见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及防范要点,指导公众科学选购放心、安全食品。

此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原料污染、制假售假、欺骗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三无”“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指出,消费者在进行购物时可遵循“七个拒绝”选购原则。其中,拒绝购买过期食品,购买预包装及散装食品时,务必仔细核对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选购食品在有效期限内;拒绝购买“三无”食品,认准包装上清晰标注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SC编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可追溯;拒绝购买“山寨”食品,警惕价格异常低廉、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如“康帅傅”“粤利粤”等)的仿冒产品,避免因外观混淆误购。

同时,消费者还可遵循拒绝购买假冒食品原则,注意包装细节,凡出现颜色暗沉、图案模糊、字体歪斜或印刷瑕疵的食品,可能存在假冒风险,需谨慎选购;拒绝购买虚假宣称功能食品。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普通食品宣称疾病预防(如“预防冠心病”)或保健功能(如减肥、壮阳等),此类宣传多为虚假夸大,切勿轻信。拒绝购买假冒进口食品,选购进口食品时,应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核对中文标签是否标注原产地、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无中文标签或信息不全的产品需警惕;拒绝购买掺杂掺假肉类,购买生鲜肉及制品时,务必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颜色异常(发黑、发绿)、有腐臭或刺鼻气味、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产品。

此外,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可遵循相关要点,如优先选择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商超、便利店或官方平台,从源头降低风险;观察食品色泽、形态,闻辨气味,杜绝购买变质、有异味或感官异常的食品;重点核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内容,不买无标签或信息模糊的产品;妥善保存购物小票、订单记录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依法维权。

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可随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携手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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