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具共654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645批次,不合格9批次。
北京京祥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山药抽检不合格。
北京新易众和加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鸡蛋抽检不合格。
北京灵山清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经营的包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
北京君泰绮安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红豆糯米方糕雪糕抽检不合格。
宜航远扬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的卤汁花生果(水煮花生)抽检不合格。
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发学院路店经营的芹菜抽检不合格。
北京余味千里宝琳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金骏眉抽检不合格。
北京市紫光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团河路分公司使用的汤碗抽检不合格。
北京市延庆区光荣院使用的小碗抽检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