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展辖区内农贸市场散装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严格检查散装食品标签公示情况。重点查看散装熟食经营主体是否按要求在外包装上、容器外或货架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信息,且标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商户散装食品标签信息填写方法,保证商户散装食品信息公示合法合规。
二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散装食品经营主体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生产经营许可证件、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进货票据,严查无证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过期及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详细了解商户所售食品相关信息记录落实情况,引导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规范散装食品储存环境。重点查看散装熟食经营主体是否采取防尘防蝇措施,食品储存温度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散装食品存放是否隔墙离地,确保散装食品储存条件卫生、安全,防止污染。
四是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执法人员联合市场主办方共同开展散装食品经营培训,执法人员围绕散装食品标签公示、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散装食品储存环境向散装食品经营者讲解相关制度规定,督促经营者不断规范店内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散装食品经营主体10余户,针对发现的散装食品裸露摆放、未按规定张贴散装食品标签信息等问题,已责令商户现场整改。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引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散装食品安全不“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