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6年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信息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弥合,涉农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互通,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涌现,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作用凸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通知提出,试点工作以市或县为单位、按照不同试点类型方向分类开展。
一是领域特色型,包括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6个方向。建设一批智慧农(林、牧、渔)场,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集成应用。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构建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依托互联网的农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对传统村落、农耕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的挖掘活化和保护利用。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二是区域综合型,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4个片区开展综合性试点。试点地区立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经济水平等基础条件,从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等领域中,选择至少3个作为试点主攻方向,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路径模式。
三是机制共建型,包括城乡融合发展、东西部协作2个方向。城乡融合发展方向,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关键,统筹推进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城乡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产业生态相互促进、数字治理一体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有效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东西部协作方向,围绕数字乡村建设重点领域,探索东西部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的协作模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力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