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区实际,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朝阳区实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细化了27个行业的明码标价行为,引导区内经营者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预防和减少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公开、公平、诚信的价格环境,同时引导消费者合理维护合法权益。
《指南》规定,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充分保障公众知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鼓励经营者明码实价,按照标示价格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使商品或服务价格反映其实际价值,营造消费者放心、高效购物的市场环境。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引导相关经营者规范明码标价。
《指南》强调,明码标价应当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明确所标示的价格对应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服务收费应当标示服务项目、内容、价格或计价方法。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主增加标示对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带来实质影响的价格相关的其他内容。明码标价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金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同时提供多项服务的行业,可以同时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此外,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及其收费标准。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商品或服务详情页面、结算页面等开展经营活动相关界面的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明码标价,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经营者销售商品,同时有偿提供配送、搬运、安装、调试等附带服务的,应当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对附带服务进行明码标价。因服务标准、结算方式等不同而实行不同服务价格的,应当针对不同价格分别标示服务项目,以示区别。
《指南》单独对餐饮业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进行了强调,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标明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餐饮经营者应当向堂食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后结账收款。餐饮经营者提供线下网络点餐服务,并同时备纸质菜单的,纸质菜单供应的服务产品价格须与线上产品价格保持一致性。提供饭菜半成品、鲜活商品应当标明是否包含加工费或者配料费。如需另收加工费或者配料费的,应当标明其计费办法和收费标准。
有偿提供打包盒、纸巾、扑克牌等商品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鲜活水产品菜肴如注明为“时价”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当日价格。
(朝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