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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微杜渐 食品安全履责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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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微杜渐 食品安全履责不容忽视

 

□ 张健

民以食为天,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不仅事关千家万户幸福生活,更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有关部门一直在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法规的实施,彰显了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也为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

《规定》强调了企业的主体责任。食品安全保障的核心在于生产企业,只有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才能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规定》要求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明确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这不仅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还能够提高企业的自我监管能力,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规定》明确了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政府还要加强信息公开和食品安全风险的通报,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食品的情况,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

《规定》强调了惩治和处罚措施。对于那些未能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规定》明确了相应的惩治和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维护食品安全,也能够起到震慑作用,提醒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食品安全警钟长鸣。

近日,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导下,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积极推动食品企业责任落地的过程中,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公布了第三批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

查处企业的违法行为不尽相同,但核心问题在于未能按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未实行食品安全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以及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对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形势构成了严重威胁,应受到法律制裁。同时,这些案例也应该引起行业内更广泛的警觉,促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不仅仅是企业应履行的法律义务,更是对社会的责任和对消费者的承诺。食品企业应该明白,只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食品的安全,才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提升企业的声誉,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企业不应仅仅将食品安全当成被要求的法律义务,更应当将其视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刻在企业的DNA里。

此外,政府监管部门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行动值得肯定和借鉴,政府应当不断提高监管力度,确保食品企业积极履责,做到违法必究,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食品市场环境。

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关系社会长治久安的大事情。只有企业、政府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社会共治,才能高效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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