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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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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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告
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具共109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081批次,不合格11批次分别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糕点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不合格3批次。

9.北京万鑫天隆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碗、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使用、消毒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北京小段蔬菜店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鑫广缘鲜肉店经营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好宜超市经营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标称安徽聚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顺安明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红豆小多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泽鲜商贸中心经营的鲤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北京邻里万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桂味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亿盛中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丰台店经营的鱿鱼,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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