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肉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具共70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692批次,不合格10批次分别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不合格3批次。
5.北京天超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分公司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北京鑫盛易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辣椒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蒲学峰经营的青皮木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腾飞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蝎子,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盛源佳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牛瓜条(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标称北京不老保健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密清泉水站经营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标称保定顺天恒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兴西红门分公司经营的马铃薯淀粉(分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京众合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消毒的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使用、消毒的餐盘、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