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食安门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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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督促食品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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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督促食品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速推进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规范,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货查验专项规范治理工作方案》,并按照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货查验专项规范治理工作。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明确责任义务。以属地市场监管所辖区为单元,通过食品流通微信群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明确告知其应履行的食品经营主体进货查验义务和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其采用更加先进规范的电子台账实现精细化管理。

二是注重工作统筹,压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将专项规范治理工作与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紧密结合,将宣贯引导工作作为包保工作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规范引导力度,对未落实进货查验等义务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清晰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按照规范要求落实责任。

三是注重问题查改,强化责任意识。执法人员重点关注日常监管发现以及群众投诉反馈食品进货查验类问题较多、风险突出的食品经营主体,通过集中约谈、上门督促指导等方式,明确告知法定责任内容及违法后果,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

截至目前,共检查辖区内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商户665户次,市场领域食品经营商户60户次,责令整改29户,立案9起,警告5户,罚没1起,罚没款共计0.2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食品经营商户出现进销货票据保留不规范、进销货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全部责改完成。

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督促食品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和规范性,严肃查处拒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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