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凉皮里到底该不该配凉黄瓜”的问题在社会上引发了一系列讨论,全国也有多家餐饮企业销售凉拌黄瓜、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时被职业打假人以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频繁举报。近日,延庆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也接到了一起类似的投诉举报,举报人称某市场主体销售的寿司属于冷食类食品但商家未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并及时拍照取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冷食类食品是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而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冷食,要求经营者按规定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且必须要有专门的操作间,专间及专用操作区的布局、设施、使用等也应符合标准。所以,凉皮里配凉黄瓜并不是不可以,只是需要经营者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并有专门的操作间。
当前的职业打假人也在紧跟舆论热点,不断进行投诉举报,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动辄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或者通过政府热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而作为基层执法人员,出于履行职责和保护自身的需要,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一是要保证时效,及时做好回复,二是要依法查处,裁量适当。更重要的是基层执法人员应该规范市场从业者经营行为,聚焦民生领域,紧跟热点事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降低职业打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