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监管动态
3上一版  下一版4
 
431批次食品抽检全部合格
大兴区开展食安“两个责任”包保督查
海淀区专项检查儿童用品和食品安全
朝阳区压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主体责任
石景山区规范中高考考点周边经营秩序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6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朝阳区压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主体责任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压实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货查验主体责任,提升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深入一线企业,监督指导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工作。5月30日下午,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企业落实进货查验要求培训会,京客隆总部食品安全总监及各门店食品安全员共24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货查验专项规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的细化解读,督促企业全面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之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工作人员结合近期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食品流通环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共性问题进行讲解,强调了企业应依法依规依标准系统谋划食品安全工作,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各项要求,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最后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就企业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提出了三点要求:

高度重视进货查验工作。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必须建立并完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总部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存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各项要求。总部进货查验相关凭证必须保存完好,实行统一配送连锁企业各门店要保留相关配送票据或者电子凭证。鼓励连锁经营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进货查验记录。

树立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自查”制度,细化安全管理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及时排查风险。发挥总部统一规范、自律约束的作用,自觉防范不履行法定责任可能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危害及后果。

下一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还将继续开展对大型连锁商超、便利店等食品经营企业培训,加强监管的同时指导企业主动作为。

(北京朝阳市场监管)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报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采编热线:010-63703066-851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066
京ICP备10219194号-3

所有内容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