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食安门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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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局严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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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局严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

 

本报讯 为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职责,持续三年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74人次。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紧抓市场销售关键环节,突出农贸市场、冷库、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通过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督查暗访等监管手段,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督促指导属地电商平台加强内部管理。截至目前,共检查市场93家次、商超2761家次、餐饮服务单位4349家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4家餐饮服务主体存在菜单中存在“乌江全鱼”“清江鱼”“长江江团鱼”“三峡鱼豆腐”等字样问题,均已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0.77万元;监测网站700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3次,未发现网络销售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广告监测。加大对电梯内广告、户外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看商超、市场外墙体、电子显示屏及商场、写字楼、住宅电梯内的广告是否存在与长江禁捕政策相抵触的广告内容,同时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广告导向意识和自律意识。截至目前,未发现与长江禁捕政策相抵触的广告内容。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与各环节经营主体签署《关于禁止经营长江鱼野生鱼承诺书》的方式,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自觉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12315”“12345”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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