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主体销售过期食品的检察建议工作,2022年12月27日,延庆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过期食品经营行为进行复查。
针对《检察建议书》中反馈的过期食品问题,两部门会同属地市场监管所,直击问题主体,通过采取“过筛式”检查方式,对该经营主体在售食品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存在过期食品经营行为、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按标签标示要求销售食品等情况。
此次复查未发现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延庆区检察院对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过期食品相关整治工作取得的效果予以充分肯定。延庆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紧密结合“两个责任”,将易反弹、易反复的问题融入到食品安全各项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执法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全面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