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命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通知》,北京市东城、西城、海淀区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北京市连续6年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纳入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市食安委办制定北京市评价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组织各区开展创建活动。2020年以来,市食安委办统筹指导东城、西城、海淀三个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目前,通州、怀柔作为第四批推荐城市,将于2023年接受国家验收。朝阳、石景山、大兴、密云作为第五批推荐城市已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下一步,北京市食安委办将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以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药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