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5类食品4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9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分别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1.北京绚烂多彩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市溪林园餐厅经营的鮰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标称山东我爱厨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马驹桥侯文斌粮油店经营的花椒粉,铅(以Pb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
4.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城关店在饿了么(手机App)华冠超市(华冠天地城关店)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