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食安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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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区市场监管局验收冷链食品首站中转查验库改造
延庆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区局严抓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区局开展露营基地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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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7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延庆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本报讯 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近日,延庆区有3户保健食品会销企业签订了责任书。

延庆区市场监管局要求,上述3户保健食品经营主体承诺要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落实保健食品经营主体责任,以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

一是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采购渠道合法,且所经营的产品是合法产品。坚决不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二是确保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三是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销售柜台的显著位置按要求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并在销售区域标注消费提示信息。四是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和个人培训档案,确保培训人员合格,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的经营活动。五是在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不做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不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不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不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六是在网络上销售和宣传保健食品时,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同样严格落实各项要求,不利用网络手段进行非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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