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酒类,调味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7类食品6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6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分别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1.北京张先生餐饮中心使用消毒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兴善便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尖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乡德亚匹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泰兴恒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蟹,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上品鲜汇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 App)邻惠易购(鲜汇超市古城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店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京燕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京燕星城店经营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渝都仁和餐饮有限公司海淀第二分公司经营的江团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北京方圆六合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王明宝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标称济南巨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志广富庶农产品有限公司丰台石榴庄路店在美团(手机 App)菜大全(顺四条店)销售的翡翠腊八蒜,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