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饮料,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6类食品6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5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分别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糕点不合格样品1批次。
1. 北京林雨慧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万鸿河川水产店经营的草鱼、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标称福州市味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旭康鑫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永菊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 App)菜窝鲜生(昌盛园店)销售的长豆角(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延庆妫水北街分店经营的活鲤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延庆妫水北街分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6.北京利玲轩妍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肉,氯霉素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北京农鲜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饿了么(手机 App)农鲜汇生活家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