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一周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价格监管做好保供稳价
国家发改委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加强高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海关总署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5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关总署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

 

本报综合 5月2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李政良介绍,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全国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总体部署,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

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与出口国家和地区主管部门的沟通磋商,督促输华食品企业落实安全防护责任,严防输华食品及包装在生产、加工等各环节受到新冠病毒污染。为了督促有关要求落实到位,海关进一步加大了对境外食品企业的远程视频抽查力度。截至上周,已抽查了591家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相关国家和地区自主取消了800多家企业对华出口资格。

二是暂停出现员工聚集性感染企业的产品输华。密切跟踪境外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截至上周,对170家境外企业采取了暂停进口其产品的措施。

三是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根据今年以来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检测的情况,我们针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冷链食品加大了抽样检测比例和数量。截至上周,全国海关抽样检测样本487万个,检出核酸阳性1384个。对检出阳性的货物,海关严格按规定对境外企业实施暂停进口申报一周或四周的紧急预防性措施。截至上周,海关已对567家境外食品经营单位实施了868次紧急预防性措施。

四是严格监督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工作方案,海关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监督工作。截至上周,全国口岸环节已预防性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11745万件。

五是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对海关系统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报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采编热线:010-63703066-851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066
京ICP备10219194号-3

所有内容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