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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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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本报综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900号建议中,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对涉及农村食品安全方面的建议做出答复。答复称,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针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机制方式,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持续改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环境,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场监管总局在答复中表示,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将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纳入十大“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市场监管总局在强化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6部门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启动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以“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市场开办者为重点主体,在全面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的基础上,每年开展1项重点行动,即从2020年起至2022年,每年分别重点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3年接续重点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截至2020年年底,市场监管系统共组织监督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09万户次,组织审核复查食品经营许可证239万家,发现问题6.8万个,监督落实整改6.3万个;组织监督抽检105万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23476批次,核查处置20070批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4365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20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8536件,查扣违法食品46万余公斤,货值约17751万元,罚没金额共计4124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97件。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创新治理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截至2020年年底,共推动6825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3万余个农村食品经营店开展规范化建设;受理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93223件,兑现举报奖金2929万元;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3万次,培训食品生产经营者68万人次。

期间,市场监管总局特别侧重着力强化小作坊、农村餐饮、农批市场等重点领域和业态监管。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挖掘案源、从严查处案件、加强执法协作,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排查。三是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加强流通渠道管理,推进优质价廉食品下乡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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