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一周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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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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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四举措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本报讯 李楠桦 12月2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科学精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副司长党倩英在发布会上介绍,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人物同防”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严密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经过不断地探索完善,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措施。

党倩英指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三专”就是对冷链进口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三证”就是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还有消毒证明。“四不”就是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以及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同时,禁止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存放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是及时有效开展涉疫食品排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以后,第一时间会组织对核酸阳性的同批次食品进行全面的排查,下架停售、专区停放相关食品。逐一排查涉疫食品来源和去向,及时向上下游省份通报涉疫食品的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对涉疫食品实施分级分类处置。

三是加强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点位,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求有明确的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督促整改销帐,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四是加强集中监管仓规范化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的部署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落实冷链“物防”责任,持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在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实践中,集中监管仓在快速排查检出阳性事件、切断潜在的疫情传播渠道、提升问题冻品处置效率、节约处置成本等冷链食品物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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