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监管动态
3上一版  下一版4
 
北京发布进口非冷链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
密云区“三个关键点”强化新冠肺炎疫苗监管
平谷东高村镇开展药店防疫管理工作培训会
石景山区加大对商场超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
门头沟区加强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21年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发布进口非冷链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

 

本报讯 1月26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在发布会上介绍,近期,国内多地报告进口非冷链货品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了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北京市疾控中心研究制定了进口非冷链货品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

一是做好货品源头管控。进口货品入境时要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监测,并做好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消毒处理工作。所有进口货品在通关、存储、物流等环节应做好登记,并根据来源国家或地区疫情风险,做好物理分离。

二是严格物流环节防控。进口货品入境后,要严格落实市商务局制定的进口货物转运防控指引,做到与其他货品无交叉,实施闭环管理,对进口货品的揽收、分拣、投递等,提倡自动化无接触式运行,加强相关物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运输工具的消毒。

三是专门存放专人负责。进口货品的承接单位建议设置进口货品专门存放区,由专人负责。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要建立完善的应检尽检、健康监测制度;邮政快递业要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四是相关人员科学防护。生产经营、商业等企业工作人员及个体消费者收到进口货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各层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处理完进口货品后及时规范洗手;包装箱、包装盒消毒后应及时丢弃或销毁,尽量不带入室内,建议进口货品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应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相关工作人员在接触进口货品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

 
下一篇4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报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采编热线:010-63703066-851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066
京ICP备10219194号-3

所有内容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