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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国与中东欧17国农产品贸易总体规模仍较小且集中,但双方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差异较大,互补性强,双边农产品贸易有很大发展空间。
如何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贸易合作?
针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合作现状,可以在以下方面拓展:
一是发挥比较优势,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中国可增加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水产品、水果等出口,推动农产品产业链延伸。进口中东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如奶制品、蜂蜜等,既可以满足我国内市场日益增加的需求,也可以发挥中东欧国家出口产品的潜力。
二是注重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中东欧17国之间差异较大,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产业间互补和产业内互补并存,因此,在拓展中东欧农产品市场时,需考虑各国实际,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互补以产业间互补为主,但与波兰等国家贸易呈现产业内互补,而且中东欧17国并不是统一的区域组织,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农产品贸易还需考虑到各国的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
三是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水平。双方进一步强化磋商,放宽市场准入,加强标准互认,削减非关税壁垒,加强关检合作,为农产品贸易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完善双边农业合作机制。通过开展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论坛,尽可能多地签订双边农业合作备忘录,充分利用政府间农业合作项目带动企业间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扩大双边农产品合作方式及领域,推动双边农业合作多层次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双方海关、质检和市场相互准入等方面合作。进一步磋商提高市场准入水平和扩大开放领域等事宜,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技术标准等方面的限制,为企业投资提供政策支持,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加强海关、质检等方面的合作,充分释放双方贸易的发展潜力。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