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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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查处两起网络刷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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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市场监管局
成功查处两起网络刷单违法行为

 

本报讯 琳琳 夫妻两人名下开了4家网店,短短几个月时间4家网店通过邮寄低值小礼品刷出3033单的交易量,虚构了56.8万元的成交额。日前,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成功查处两起网络刷单违法行为,对李某、吴某夫妻二人名下的两家公司分别下达了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前不久,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通州区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网上销售的家具涉嫌存在虚构交易行为。接报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被举报公司在京东商城平台开设两家网店,在淘宝平台开设一家网店从事家具销售业务,其财务、运营、客服人员和总经理的办公电脑中存在大量的 “刷单”“补单”内容电子表格和文件,公司办公社交软件的沟通记录中存在“补单”“刷单”内容的沟通记录,同时在财务电脑中发现了刷单佣金明细的电子表格和支付刷单、补单的凭证截图。经询问得知,该公司为了提升网店交易量和交易额,通过代运营公司和刷手采取补单、刷单的方式虚构交易,其间并不发送真实商品,而是通过快递发送价值较低的文件夹、橡皮等物品形成完整交易记录,刷单结束后向刷手支付佣金。

经过多方深入调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准确掌握了该电子商务公司的违法事实,3家网店通过发低值小礼品不发真实货品的方式进行刷单虚构交易、提升销量,短短5个多月的时间里虚构交易记录1705条,虚构交易金额42.90万元,分别占全部交易量和交易额的38.27%和23.37%。“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这家电子商务公司在京东商城的其中一家网店曾先后四次被京东商城判定为虚假交易,虽然该公司向京东进行了申诉,但均申诉失败被驳回,京东平台对其先后做出了警告、降权处理。”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案件办理的工作人员说。

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另一家办公家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妻子,这家办公家具公司在京东开设1家网店也虚构了1328条交易记录,虚构的交易金额达23.9万元。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两家公司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两家公司分别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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