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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33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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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330起

 

本报讯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满一个月。6月2日下午,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版《条例》实施首月本市垃圾分类开展总体情况、执法情况及立案查处典型案例。据了解,新版《条例》实施首月,全市厨余垃圾日分出量翻倍提升,北京拟出台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管理规定,目前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悉,全市目前已有1.2万处垃圾投放站点、124座分类驿站和密闭式清洁站完成升级改造,统一分类标识、设置公示牌,满足居民分类需要。183辆垃圾分类运输车完成涂装,规范小型收集车1389辆。44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平稳有序。

据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5月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6.45万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9911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474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330起;其中对群众举报强烈、违法行为严重的34起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这些混装混运的单位和企业有的是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有的是无资质运输生活垃圾,违法情节较为典型。

温天武表示,从全市执法检查及立案处罚情况来看,餐馆、酒店、商场、超市、物业单位等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相对较为突出,违法行为出现较多的是收集运输单位生活垃圾混装混运问题,以及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

另外,5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还立案查处了795起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违反规定倾倒建筑废弃物、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等。其中丰台区城管执法局在丰台区亿朋苑二区小区内检查时,多次发现居民张某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在前期劝阻无效,且张某不参加生活垃圾社区服务活动的情况下,首次进行了书面警告,再次发现后又依法对其给予罚款处罚。

温天武表示,下一步,本市将严查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行为。加大对单位管理责任人执法力度,尤其对于混装混运及非法接收、违规接收混装垃圾的单位予以从严处罚。以执法促管理,推动源头治理,有效遏制混装混运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采取多手段多措施开展执法工作,按照“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的要求,对群众举报、百姓关心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点位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单位主动联系媒体曝光,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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